


記者從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簡稱市來穗局)了解到,市來穗局就關愛來穗人員和支持復工復產面臨的實際問題,制定多項措施。
其中,積分制入戶落戶手續(xù)可延期辦理。對取得2019年度積分入戶資格、目前尚未辦理完成落戶手續(xù)的來穗人員,可在疫情防控期間延期辦理。對于提出預約業(yè)務和持有《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等相關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間過期的不要求重新開具,對于遷出地公安機關要求群眾更換過期的《準予遷入證明》無條件為群眾更換。
居住證補辦簽注實施延期受理。對2020年1月1日以來《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滿但逾期未簽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結束之日(以權威部門通知為準)起,30日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xù)的視為按期簽注居住證;對2020年1月1日前逾期未簽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結束之日(以權威部門通知為準)起,30日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順延到自2020年1月1日起連續(xù)計算。
此外,市來穗局落實來穗人員積分制申請便民服務,采取“事前承諾”“事后審核”的方式,為暫時不能返穗的來穗人員提供委托辦理服務和雙向寄遞服務;豐富“來穗通”小程序應用功能。
掃碼進入
掃碼進入
掃碼打開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