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政策文件精神,切實保障我市殘疾人生存發(fā)展權益,提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管理服務水平,經(jīng)市政府同意,2021年11月18日,廣州市民政局聯(lián)合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廣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了廣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該文件從印發(fā)之日起實施。
《實施辦法》結合廣州市實際情況,繼續(xù)在省規(guī)定的補貼對象基礎上進行擴面,并新增加了低收家庭中的殘疾軍人。目前,廣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范圍明確為本市低保、低收家庭中的殘疾人、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殘疾等級被評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且本人前12個月的月均經(jīng)濟收入低于當前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范圍明確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一至四級的重度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
2021年1月1日起,廣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提高至181元/人/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提高至243元/人/月。今年4-6月,組織全市開展首次年度資格復核,主動幫助有需要的殘疾人進行資格認定,按時完成10.54萬殘疾人兩項補貼年度資格認定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正常發(fā)放補貼。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3.16萬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10.88萬人,今年1-10月累計發(fā)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3.22億元。
《實施辦法》還將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融進日常辦理流程,進行了統(tǒng)一規(guī)范。從2021年3月1日起,廣州市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省內(nèi)通辦”;4月22日起,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通辦事項著力解決殘疾人異地申領補貼面臨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難點堵點問題,有效服務殘疾人口流動需求,為廣大殘疾人提供更多暖心貼心的服務,不斷增強殘疾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