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辦〔2012〕15號
關于調整2012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
各區(qū)、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jù)市政府領導的最新分工,市政府決定對2012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的分管市領導作部分調整?,F(xiàn)將調整后的《2012年市政府重點工作項目表》印發(fā)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印發(fā)2012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穗府〔2012〕4號)的工作要求,繼續(xù)加快推進各項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并主動向分管市領導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要及時報請分管市領導協(xié)調解決,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主題詞:綜合 分工調整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3月28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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